广西新闻网 德保9月25日讯(通讯员 黄中州)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d|W$vN 张某某为了个人生活方便,在明知吸毒人员陆某某(另案处理)经常实施盗窃摩托车的情况下,向陆某某提出欲购买一辆摩托车。2015年7月,陆某某在德保县城盗得一辆黑色两轮摩托车,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张某某,价值人民币3800元。涉案摩托车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A\{dq: 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较好的悔罪、认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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