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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未成年人三次强奸幼女,结果......判三年
发于2016-09-29 我有话说评论

原标题:未成年人三次强奸幼女获刑三年

未成年人卢某面对不满十四岁的小女孩韦某,竟将对方强行拉到家中奸淫三次。

日前,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卢将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卢某与朋友驾驶摩托车,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一乡镇的街上遇见的未满十四岁的学生韦某和杨某某,主动上前搭讪。而后,卢某等人驾车搭乘韦某、杨某某兜风。

在两名学生要求返校时,卢某等人拒绝将二人送回学校。卢某更是强行拉拽韦某到其家中二楼房间,强行发生性关系。当晚,卢将强行与韦某发生性关系三次。卢将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成年人卢某采用暴力手段奸淫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严惩
糊朲人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6-09-29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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