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色市: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 一、右江区龙景街道七塘社区党支部书记黄永坚违规操办喜宴吃喝问题。2016年4月26日,黄永坚之子黄伟杰在百色北部湾家宴酒店为其儿子操办百日宴,黄永坚除宴请亲属外,还邀请了同学朋友61人,并收受以本人名义邀请非近亲属宾客礼金6800元。2016年6月,黄永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6800元上缴国库。
r; !us~ 二、田东县祥周镇布兵小学总务主任蒙俊超违规操办婚宴的问题。2015年11月,蒙俊超在祥周镇布兵村为儿子操办婚宴,在布兵村圩亭边和圩亭内大摆宴席,给群众的交易、交通、生活等造成不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5月,蒙俊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LI p%5( 三、德保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主任黄加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黄加万作为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主任,同意使用单位公款共计57647.4元用于支付娱乐消费及购买烟酒、茶叶、月饼、糯米送礼等违纪行为。2016年5月,黄加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SfT ]C~#$N 四、德保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黄植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13年和2015年期间,黄植果作为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同意使用单位公款共计23154元用于支付烟、酒送礼等违纪行为。2016年5月,黄植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Y7HWf 五、田林县乐里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杨正元同志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5年4月6日,杨正元作为乐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在办理新房落成宴席中,违规邀请镇、村、社区干部参加宴席并收受礼金共计12000元。 2016年5月,杨正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lY8u~% 六、田林县乐里镇卫生院院长刘光安滥发津补贴问题。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间,刘光安作为乐里镇卫生院院长,经其同意,该院以发放夜班费、超勤费、加班费及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补助和2012年公休费、2012年公共卫生补助、2012年超勤补助的名义,给37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发放各类补助共计510918.50元。2016年6月,刘光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ly+7klQ;. 七、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黄海波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10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黄海波作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医保中心主任,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利用公差之机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虚报冒领职工差旅费,违规乱发放津补贴,同意用公款支付娱乐健身、购买土特产和月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6年6月,黄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百色市纪委
'?t{-z, [ 此帖被骄傲的小公举在2016-09-19 17:36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