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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逆向行驶可能发生意外,但为了抄近路,结果与他人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上法庭。8月15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被告钟某飞赔偿原告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200元。 |_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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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8日下午3时许,钟某飞为了赶时间驾驶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逆向驶入车道,当行至靖西市城东路华西路口200米处时,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车由西向东向自己驶来,由于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及,发生正面相撞,造成王某摔倒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后果。该事故经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结论、证人证言等证实:此事故发生是由于当事人钟某飞驾驶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所造成,而当事人王某无违法过错行为,于是作出事故认定,钟某飞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在交警大队处,双方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钟某飞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其住院治疗12天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以及电动车修理费等共计7850元。 waldLb>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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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见案件责任明确,当天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主办法官对钟某飞近半小时解法析理后,钟某飞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而王某看在钟某飞经济困难及事故发生后主动送其到医院治疗的份上,对其适当让步,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上述赔偿协议。 1)H+iN|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