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让广大家长准确了解靖西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的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方便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jmZI7?<z 一、招生范围
a\*yZlXKs 按原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靖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11〕112号)中划分的片区范围就近入学。
TM%%O :3 城区小学有以下12所:新靖镇中心小学、靖西市第二小学、靖西市第三小学、靖西市实验小学、靖西市第五小学、靖西市第六小学、新靖镇中心小学第一分校(原新靖镇五隆小学)、新靖镇崇德小学、新靖镇其荣小学、新靖镇那足小学、新靖镇那耀志强小学、新靖镇亮表小学。
=T7.~W 新靖镇中心小学和新靖镇中心小学第一分校、靖西市第二小学、靖西市第三小学、靖西市实验小学、靖西市第五小学、靖西第六小学等7所小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报名时间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工作。新靖镇崇德小学、新靖镇其荣小学、新靖镇那足小学、新靖镇那耀志强小学和新靖镇亮表小学等5所小学由各校自行安排入学报名时间并自行审批。城区学校服务区域按原来划分区域不变,各校在保证本服务区户籍学龄儿童全部入学前提下,适当安排符合条件的进诚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新开发的绣球城范围、云天城范围、中央尊府范围的居民到靖西市第六小学报名入学。
w``U=sfmV 二、招生对象
uwGc@xOgg, 1.年满6岁半(2010年2月28日前出生) 具有靖西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oEpFuWp%A 2.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小学的班额为每班45人以内。新靖镇中心小学等7所城区小学2016年招收一年级新生学位数如下:
Qo|\-y-# A.w.rVDD GZIa4A 三、入学规定和办法
Z *x'+X 1.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并符合“两个一致”要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注册,严禁跨区域到其他城区学校报名注册。
X"%gQ.1|{j 2.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学校优先安排免试入学。
7@W>E;go 3.在满足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城区小学根据学校容量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在城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报名材料到居住地范围的学校提出申请。如果接收学校报名的生源多,但学位数量有限,则按以下附加条件优先安排录取:
DN6Mo<H ①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
(#c:b ②驻靖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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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b ③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有房产证或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按购买、办证时间先后排序);
vnuN6M{ ④法定监护人有营业执照(双方优于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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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⑤夫妻双方在市直各单位就业(有正式人事关系合同或单位证明)或各企业就业(有正式合同),双方优于单方;
nX8v+:&} ⑥安置在城区的库区移民子女(提供靖西市移民局出具的证明);
dSHDWu& ⑦安置在城区学校片区内的孤儿或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提供有效证明);
LrpM\}t ⑧在靖西市区有纳税凭证;
|vj/Wwr ⑨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打印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经用人单位盖公安部门办理的正规公章)。
o ^uA">GH 条件相当的,年龄大者优先。因报名学校满额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则回原籍就读。
|2A:eI8 ^ 四、新生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La[V$+Y 1.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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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①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②监护人的身份证。如果父母不是户口簿的户主,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信息不一致的,要到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真实性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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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N8df8=.kw (1)在各校范围内的非常住户口且监护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为依据)并在该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②房产证(商品房购买合同);③监护人身份证;④要求在城区学校入学的申请书;⑤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LDQgC*% (2)在各校片区范围内居住的外县以上人员且有《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②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③监护人身份证;④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⑤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⑥要求在城区学校入学的申请书;⑦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93*{ (3)户口在城区学校范围之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务工(含经商、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进城务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生活居住的随迁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市直单位聘用证明);②房屋居住合同;③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⑤要求在城区学校入学的申请书;⑥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_|`S3}q|d 五、报名时间安排
G 01ON0 第一阶段(7月25日—8月15日):各学校公布招生公告,家长按公告要求收集相关材料。
?}Y]|c^W 第二阶段(8月18日—8月19日):各校安排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报名时间为每天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请家长携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学校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招收以九大优先条件为依据排列优先录取,与报名先后无关。
P]C<U aW'! 第三阶段(8月20日—21日):各校调查组入户调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主要调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情况是否属实。对于弄虚作假者,不给予招收,并退回原籍就读。
&$H!@@09|w 第四阶段(8月22日—23日):各校将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名单进行电脑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优先录取的九大条件进行排序,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k+*u/neh 第五阶段(8月25日—26日):各校将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招收的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Dj#gV 六、注意事项
cH2K )~ (一)新生报名时需家长签字,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
UJ2U1H54h (二)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新生录取与报名先后无关,不必提前排队。
1< ?4\?j (三)常住户口和非常住户口的人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范围学校报名,否则学校学位数满额后,逾期报名的将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TWX.D`W (四)招生过程中,教育局及学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家长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教育局或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0776-6212472(教育局),0776—6212213(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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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