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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16时许,百色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违法处理室迎来了一名中年男子,表示要提供自己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另一车辆对其违法抛物的证据,要求民警依法严惩,民警得知后,高度重视,立即让该名群众坐下细说缘由。 `2NL'O:
前来举报的中年男子表示,7月25日下午,他在平果办完事后驾车经G80广昆高速返回百色,原本一直驾车在快车道正常行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当车辆行至广昆高速田阳那坡镇路段759KM处时,右侧的慢车道忽然驶来一辆银色皮卡车,皮卡车驾驶员不由分说从车内向中央隔离带扔出了一个易拉罐,只差一点点就砸到了他的车,幸好自己的车速稍快才躲过一劫,否则砸到挡风玻璃的话后果会更严重。而在扔出易拉罐后,皮卡车驾驶员还不断故意超车,莫名其妙的堵在自己的行车道前,一直持续到其离开高速,其间,皮卡车驾驶员将手伸出车窗外对他做出了挑衅的手势。 W?'!}g(~
对于这种缺德及蓄意挑衅的危险驾车行为,该中年男子表示无法容忍,遂向交警提供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希望交警部门能够严惩此类把生命当儿戏的驾驶员。民警了解情况后,主动将情况记录下来,并通过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据中的车牌号,很快查到了该皮卡车的信息,该车为云南牌照,并且之前已有多起违法行为未处理。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相关法规,对该皮卡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同时感谢该中年男子积极到交警部门提供证据。 }{Lf 4|8
交警提醒:如在高速公路行车时遇到其他车辆出现随意变道、大车长期占道、从车内抛洒物品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可以及时利用行车记录仪、手机、摄像机等录像设备进行拍摄取证,并到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同时,也建议没有行车记录仪的司机朋友们尽快安装,以便在关键时刻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