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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专题座谈会综述
发于2021-09-26 我有话说评论

长风万里送秋雁,赓续传承聚京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来自人民司法重要历史时期发生地法院的司法工作者、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齐聚国家法官学院,围绕“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行专题座谈,与会代表以传承人民司法不同历史时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为主线开展交流。

一、从七里坪革命法庭到中央苏区人民司法

湖北红安是社会主义法制重要奠基人董必武的家乡,也是中国最早的苏维埃政府司法机构——七里坪革命法庭的诞生地。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夏晓鹭认为,七里坪革命法庭是中国共产党首次独立领导革命法庭的有效尝试,见证了早期的中国共产党用法律手段为贫苦人民伸张正义的勇气和决心,在重要革命历史时期形成的至高无上的信仰伟力、公正无私的法治精神、顾全大局的政治意识是人民司法宝贵的精神财富。新时期红安法院要秉承第一革命法庭精神,深耕红色文化、塑造红色信仰、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党建+红色教育、党建+司法优良传统、党建+董老法学思想”模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新时代法院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江西赣州是著名的革命老区。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赣州下辖的瑞金成立,此后先后成立了临时最高法庭和最高法院,由此拉开了苏区人民司法的序幕。江西省赣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肖建国回顾了苏区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总结了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贯彻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和重视对下指导等红色司法传统。他表示,新时代面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深刻变革,赣州法院传承苏区司法优良传统,形成了“矛盾纠纷不上交、司法服务不缺位”的“寻乌经验”。寻乌经验是基层司法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有益尝试,不仅在赣南苏区生根发芽,并且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走出了一条紧紧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事的“共治”大道,形成了“大家的事情大家办”的纠纷化解新格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认为,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坚持人民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责任感,以人民群众喜欢的、能够满意的方式方法执法办案,可以不断提高在审判执行中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以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高度认同感、信任感,打造更加强大的司法公信力。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由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分庭庭长马锡五首创。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秦宁回忆了父亲马锡五从一个贫苦百姓成为一名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共产党人,最后成为一名人民爱戴的法官的成长历程。他认为,父亲马锡五被董必武称为“法曹英贤”,被谢觉哉称为“群众泥土里长出的一棵树”,被边区群众誉为“马青天”,就在于他真正做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他认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只有学习传承好马锡五审判方式,才能不断推进国家法治建设。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汪世荣认为,从陕甘宁边区的判例汇编史料中可以看出,陕甘宁边区司法十分重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重视探索新型的人民司法道路。陕甘宁边区司法判决较好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对当下司法改革的发展方向具有积极的参考、借鉴价值。

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馆长牛斌从革命取向、群众情怀和实践智慧三个方面,深入剖析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他认为,新时代应当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好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挥好红色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中焕发勃勃生机。

三、从延安到西柏坡的人民司法实践

延安,不仅是中国革命圣地,也是人民司法制度的创始地之一。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文武从司法思想上立足民本、审判方式上顺应民情、审判组织上体现民主、裁判结果彰显民意等四个方面,回顾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十三年的司法工作,认为边区高等法院始终坚持人民民主的司法指导思想,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立场,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进行了先期实践,形成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介绍说,新时代,延安法院主动担负起带头传承、弘扬延安精神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以“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锻造为历史担当的队伍,创造为圣地添彩的业绩”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政治业务大学习、办案质效大提升、院长公开大接访和纪律作风大整顿“四项活动”为抓手,传承红色司法文化,坚持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西柏坡是中共中央进京前的所在地,也是中国最高审判机关的启程之地。最高人民法院四任院长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任建新曾在华北人民法院所在地平山县王子村工作生活。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树勇同志从司法审判之初心、刑事审判之根基、民事审判之目标三个方面,深入探析华北人民法院时期的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他介绍,平山县人民法院努力传承红色司法理念,以弘扬西柏坡精神为己任,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能力。在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改革创新中,平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传承红色司法理念,全面提高专业化审判能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群众一扇门进,矛盾一揽子解决”。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王立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人民法院在组织体系的设置、基本制度和司法原则的确立、以及法院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对革命司法传统和优良作风进行了系统继承和发展,尤其对坚持司法为民、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人员德才兼备原则等光荣传统和作风做了大力弘扬,并在实践中进行了创新和发展。

四、从改革开放到新时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深情回顾并重点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形成的改革创新、风清气正、注重业务、家国情怀、勤奋敬业、严格律己等六方面传统品质和优良作风,他认为,新一代法院人必须继续传承这些优良司法作风,接续做好法院工作,不负党的事业和人民重托。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柴荣认为,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治队伍建设的传统哲学根基,到法治队伍建设的理想目标,再到法治队伍建设的实现路径说明,新时代人民司法工作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大力推进法治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余茂玉认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弘扬人民司法为人民光荣传统。他从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坚持方便群众诉讼实质性化解纠纷,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既是事关红色基因传承的历史命题,又是事关司法制度建构的法律命题,更是事关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命题。

五、百年司法,百年探索与传承

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彭永和回顾了党领导司法事业在中央苏区、延安时期、建国初期、改革开放、十八大以来的司法培训实践,总结提炼了人民司法培训的理念和经验,认为全国司法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不断创造新业绩。

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晓勇认为,从中国红色法治的寻根溯源到马锡五“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从苏区司法传统到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法治建设,从华北人民法院时期司法理念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司法传统和优良作风,从传承百年司法红色基因到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所散发出的历史光辉和时代魅力,更对人民司法的未来充满激情和期待。我们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力量,从红色司法史中启发智慧,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以实际行动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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