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原副主席余昌文涉嫌受贿一案。 D#Mz#\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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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6年,被告人余昌文利用担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曾某荣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70.596792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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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重点围绕焦点展开庭审。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昌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余昌文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9 vL+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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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余昌文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 LZ(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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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昌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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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余昌文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3RlN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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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昌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0E3;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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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余昌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官商勾结,兄弟上阵,合谋敛财。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Hy'E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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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昌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余昌文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cs: ?W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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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余昌文,男,瑶族,1956年9月生,广西平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贵港市平南县大鹏乡思洪中学教师;玉林市汽车总站会计;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科员、副处长、处长;自治区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兼)。2018年2月退休。 Az?^4 1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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