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马存良因婚姻家庭矛盾与妻子李阿舌(被害人,殁年33岁)及其家人关系不睦。2006年8月19日17时40分许,马存良在平凉市崆峒区某乡其岳父李金禄(被害人,殁年72岁)家,因琐事与李金禄发生口角,马存良持斧头等工具砍击李金禄及在场的李阿舌的嫂子刘买言(被害人,殁年28岁)和李阿舌,致三人死亡。 \vV]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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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存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马存良未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马存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24日上午,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马存良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