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关于“中元节”市容秩序管理的通告
广大市民:
我市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元节期间我市市容秩序管理工作,满足广大市民购买需求,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中元节”城区市容秩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禁止在城区内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广场、绿地、湖区等区域摆摊设点售卖生禽、粽叶等节日物品。
二、严格规范商家、个体经营户节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占道经营;
三、为规范市容秩序,营造良好、舒适的节日环境,售卖节日产品的市民应到市容环境主管部门划定的售卖点进行售卖。
划定的售卖点如下:
(一)靖西市民族农贸市场及其周边。
(二)靖西市中山社区大坡那三产安置用地吉祥综合市场内(吉祥路路面禁止售卖)。
四、售卖时间: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农历七月初六至七月十五)。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城区划定范围外随意售卖的,执法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请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支持市容秩序管理工作。对妨碍和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谩骂、殴打、围攻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