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披露了一起案件详情
上司强奸醉酒女下属未遂
被判刑
8月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发文称,此前宝安区某公司员工醉酒后遭上司宋某强奸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陪客户后醉酒
深圳一女子险遭上司强奸
受害人小雪是广东深圳宝安区某公司的文员,某日快下班时,其上司宋某称晚上有客户需要招待,让她一起陪一下,小雪只能无奈答应。当晚,一行人吃完饭后又转场到KTV唱歌,期间小雪因喝酒过量出现呕吐,并在KTV里昏睡过去,到晚上11点多也没醒来,后宋某叫来朋友开车把他和小雪一起送到酒店。
次日早上,小雪发现自己衣服被脱光,并且宋某也在房间内。面对小雪的责问,宋某解释称“前一天晚上她醉酒把衣服吐脏了,帮她把衣服脱下来洗了”。性格柔弱的小雪,碍于对方是领导,又没有其它证据,在宋某哄骗下离开。
回家后,小雪告知闺蜜自己可能被性侵,其男友在与她通电话时也发现异常并了解了情况,在二人建议下小雪报了警。
宋某被抓后,在各种证据面前承认了脱去小雪衣服想要性侵的事实,并供述“自己因为喝酒原因,并未成功”。
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21年3月,宝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宋某提起公诉。
近日,此案一审宣判。鉴于宋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且得到谅解,法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醒
近年来,此类案件时有发生。遭遇性侵,受害者在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非常重要,并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证据。
性侵犯罪取证难。另外,由于受害者身心都遭受极大创伤,自身取证也因此极易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