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农丰供同志辞去
靖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8日靖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农丰供同志的辞职请求,靖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农丰供同志辞去靖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靖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靖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卢吉宁同志辞去
靖西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
决定
(2021年7月28日靖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卢吉宁同志的辞职请求,靖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卢吉宁同志辞去靖西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靖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靖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黎锦云同志辞去
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
决定
(2021年7月28日靖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黎锦云同志的辞职请求,靖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黎锦云同志辞去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靖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报经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靖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公告
(2021年7月28日靖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一)
赵小燕同志为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陆安腾同志为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 铮同志为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许 毅同志为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陆安德同志为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
甘其辽同志为靖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周正式同志为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三)
玉文波同志为靖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一)
卢吉宁同志的靖西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黎锦云同志的靖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
农新强同志的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 俊同志的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农恒富同志的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丽丽同志的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黄光晨同志的靖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靖西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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