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靖西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听取市委组织部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表决,依法任命靖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靖西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靖西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靖西市公安局局长以及部分市监委等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必强主持会议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陈飞龙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黄台勇、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黄台勇代表市委向光荣担任各个职务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各位同志带头恪尽职守,带头学习,带头发扬民主,带头维护和谐,带头勤政为民,在人民群众中树起负责任、干事业、求实效的良好形象;在靖西的发展事业中发挥示范、表率和中流砥柱的作用。
会议对新任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一是勇于承担历史和靖西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恪尽职守、干事创业。二是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勤学苦学,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式要求。要联系靖西改革发展实际、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深入研究,做到勤学勤思。三是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要调整定位,主动营造团结共事、肝胆相照、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坚决维护领导班子的权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四是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事。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五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要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普遍原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思政群策的最高追求。淡泊名利、秉公用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会上,市公安局局长玉文波同志做任职表态发言,他表示担任新职务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求真务实,带领公安机关继续发扬奋勇拼搏、务实进取、勇于担当的精神;工作中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