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纪委监委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罗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莹理想信念丧失,罔顾党纪国法,长期与医疗设备供应商打成一片,以权敛财,破坏医疗行业风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梧州市委批准,决定由梧州市纪委给予罗莹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罗莹简历
罗莹,女,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梧州人,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02—2012.04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2012.04—2012.12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2012.12—2019.11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9.11—2019.12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9.12—2021.06 广西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来源: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