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法拉利超跑“买鱼”
却不慎落入鱼塘,
车主持500万金额保单索赔,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超跑为何离奇落水?车辆是否超额投保?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开超跑“买鱼”
却不慎坠落鱼塘
2019年8月,小陈开着姐姐的黑色法拉利超跑从常熟回上海,路过鱼塘时就想去买点鱼。没成交后他驾车离开,却开着车落入了鱼塘,人虽然没事,但这车几乎要报废。
现场视频显示,小陈在鱼塘空地处倒车,刹车灯灭后,车辆突然前冲,并向左打方向坠入鱼塘。随后,小陈是从驾驶侧窗口爬出来,游回岸边。
事发后,小陈的姐姐陈女士向承保案涉车辆的A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款,金额高达500万元,却遭到拒绝,于是起诉至上海虹口法院。
庭审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也让这笔巨款赔偿蒙上了一层迷雾……
保险公司质疑事故真实性
庭上各执一词
保险公司和小陈各执一词。
保险公司指出,视频显示场地满足倒车条件,为何小陈倒车后微调方向,驶入鱼塘,作为“老司机”上述操作令人难以理解。车辆入水后,小陈逃生游上岸,但从没回头查看,行为可疑。
小陈则表示,车是向姐姐借的,看到倒车时旁边有其他车,就想小心一点,具体操作过程记不大清。逃生时自己呛水、还受了伤,游回上岸后就拨打了110和120。
对于投保金额为500万,保险公司也不服气,认为该金额是投保人未提供车辆真实信息情况下双方协商确定。
但陈女士介绍,自己2018年10月买了这辆车,购车款是195万元银行转账款和一辆宝马740轿车(市场价100余万)置换折抵构成。某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出具报告,载明车辆于2018年5月投入使用,价值约为500万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
赔付230万余元
虹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系倒车时突然前冲落水,结果上看有蹊跷,但当前证据并不支持车辆落水系小陈故意为之,事故发生系小陈操作不慎所致。车辆符合保险条款关于“坠落”定义,故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法院经过司法鉴定等程序最终确定了实际损失金额。考虑投保人系车辆所有权人,在后续车辆处置上更具便利,确定案涉车辆残值归投保人所有,故8万元残值应在理赔款中扣除,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原告陈女士保险金、施救费、吊装费等共计23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