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乡关于“歌圩节”期间禁止举办群体性活动的通告
各村(街)委会,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
当前“外防输入”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增高,防范疫情反弹压力加大。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坚决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工作要求以及靖西市转发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乡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5月16日(农历四月初五)“歌圩节”期间,禁止本乡范围内商场、超市举办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人员进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馆宾馆等公共场合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佩戴口罩。
二、5月16日(农历四月初五)“歌圩节”期间,禁止在本乡范围内公共场所、各村屯举办联欢、节日庆祝、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对唱山歌等群体性活动,人员进出村屯、赶圩需佩戴口罩。
三、5月16日(农历四月初五)“歌圩节”期间,禁止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村委会要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做好引导劝阻工作,确保无群体性聚集现象。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举办聚集性活动,甚至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扩散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安宁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 此帖被黑夜的海在2021-05-14 16:3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