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德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执行逮捕,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并追回受害人被骗的18万元人民币。德保警方以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捍卫了公平正义。
2020年9月14日,受害人黄某某到德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9年12月份,其被黄某以共同投资靖西市某外卖公司平台为幌子骗走18万元投资款,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某以其持有靖西市某外卖平台股份为幌子,并带德保县黄某某到靖西市该外卖平台考察,骗取黄某某的信任。2020年元月份,黄某和黄某某签订《股东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某外卖平台。
合同签订后,黄某某将18万元的投资款转账到黄某提供的银行账号上,但黄某收到投资款后不履行合同,而是将该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开销,肆意挥霍。通过调查掌握相关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查找嫌疑人黄某某的行踪实施抓捕。2021年4月24日,在南宁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成功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受害人被骗款项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