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01
德保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必荣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8年底以后,张必荣经常到私人会所进行私人聚餐、接待;2014年至2019年期间,张必荣借中秋节、春节之机,先后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企业老板送给的礼金共计8.4万元;2020年春节前,张必荣安排下属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公款13万元用于发放过节费,其中5万元由张必荣个人支配使用。此外,张必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张必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田东县思林林场场长黄兆松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黄兆松为节省其私家车的油费开支,先后102次以思林林场公务用车的名义报销油费共计35110元,其中89次报销的油费用于办理个人私事共计33717元。2020年12月,黄兆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追缴。
通 报 强 调
上述2起案例涉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礼金、私车公养等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有的甚至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守住重要节点,紧盯关键环节,重拳惩治突出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