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15时,被告黄某驾驶一辆越野车由那坡往靖西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峒邦隧道时,与原告放牧的水牛发生碰撞,造成水牛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原告最终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因本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2万元。
受理该案件后,靖西法院主动作为,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通过交通巡回法庭快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经交通巡回法庭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黄某赔偿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2万元。款项付清后,原告不能再就本次交通事故以任何理由向被告主张任何其他的赔偿费用。
至此,该案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靖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