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办学前教育质量
近日,广西两地幼儿园
收费标准发生变化
南宁
为何要调整收费标准?
保障我市公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自2010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近年幼儿园办园成本的不断上涨,执行10年的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低收费导致办园经费紧张,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幼儿园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设施设备无法更新、园舍基建无法修缮、教师培训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自治区已于2018年秋季学期调整了自治区本级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对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进行调整,与自治区政策保持一致,实行‘同城同政策’,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保障我市公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在开展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参考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政策,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通知》正式印发实施。
《通知》原定于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但考虑到2019年下半年部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较快、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和经济产生较大冲击的情况,为稳定价格总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南宁市决定延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2022年秋季学期保育费最高750元/人·月
市民最关注的是调整后的收费问题。《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类别和等级管理,分两步进行调整。即:2021年春季学期起进行第一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60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50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42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42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3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00元/人·月。
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第二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75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64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54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54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4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80元/人·月。
同时,幼儿园提供住宿服务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月。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
北海
为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市直及辖区公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幼儿及家长对学前教育服务的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加强我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 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8〕2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北海市直及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按幼儿园等级、类型制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并分两步调整
第一步:2021年春季学期执行下列标准:
第二步: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下列标准:
对于3周岁以下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在以上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幼儿园(分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教育成本等因素制定本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报市发改、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告知性备案并公示后执行。今后,每隔三年根据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此前,广西还有多市
已经进行的费用调整
2018年,自治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的最高标准为750元/人.月;
2019年,桂林市公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的最高标准为530元/人.月;
2019年钦州市公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的最高标准为550元/人.月;
2021年,南宁市公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的最高标准为750元/人.月,
2021年柳州市(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办幼儿园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的最高标准为700元/人.月
整体看来费用是上涨的趋势
并且,随着公立幼儿园的费用上涨
许多私立的幼儿园也开始纷纷涨价
对此很多家长表示吃不消
2021年3月4日至5日
全国两会将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代表、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出
建议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
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近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增加的趋势,但2019年相对于2001年已经减少3881万。2020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为874万,但按照目前的出生人口趋势,叠加中考分流等原因,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生源将大幅度减少,目前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将在不久将来进入冗余阶段。
林勇说“我国有能力及动力将幼儿园教育全面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范围,提升生育意愿,确保我国人力资源稳步提升。”
对此此提议网友纷纷表示赞同
去年11月9日
教育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4574号(教育类433号)提案的答复中
曾作出回应
那么你呢?
你希望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
尽快提上日程吗?
来源:桂风起综合人民日报、广西教育部、北海教育部等、网络
[ 此帖被官方小可爱在2021-03-05 17:0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