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0年12月23日,靖西市法院渠洋法庭审判团队到渠洋镇新力街联合新力街委会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双方在渠洋法庭和街委会调解下握手言和,被告当庭履行给付补偿款义务。这是靖西市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以来的又一个典型案例,不仅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也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案情原告黄某批与被告黄某党是同胞兄弟关系,原告黄某批早年在新力街建了一栋一层楼房给母亲居住。2017年,被告黄某党在政府帮助下获得旧房改造补助,便与原告协商拆除原告建的旧房,另行盖一栋新房,双方当时约定,由黄某党补偿黄某批3000块空心砖。此后,被告拆旧建新,但一直未履行补偿黄某批空心砖的义务。两兄弟因此产生间隙,后矛盾越来越大,2017年11月25日,经新力街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约定“黄某党自愿于2017年12月25日前偿还黄某批3000块空心砖”,但黄某党至今未履行达成的协议。2020年11月23日,黄某批起诉至本院,要求依法处理。
【化解矛盾】
渠洋法庭审判团队立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关系,又都同住在一个街道,如果强行判决,虽然能在法律上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但对双方的矛盾未必能真正化解,案结事却未必能了。为了一次性化解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渠洋法庭审判团队决定联合新力街委会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在调解开始时,双方互不相让,场面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法庭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心中执念,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互相谅解的协议,被告黄某党自愿折价补偿原告黄某批空心砖费4,000元并当场履行。自此,双方的矛盾终于得以化解,握手言和。
【一次性解决纠纷】
今年以来,靖西市人民法院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尽可能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司法便民新举措,力争将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热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