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环境的监督者和受益者
守护广西的绿水青山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可藏
广西生态环境厅提供丰厚的有奖举报奖金
奖金最高十万元哦!
大家还在等什么,赶紧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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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暗管、溶洞、天然裂隙、渗井、渗坑、雨水管道、槽车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二)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10吨以上)、医疗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或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有关规定建设管理,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
(三)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四)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
(五)排污企业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含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有奖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771-12369转1;
(二)网络举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
(三)微信举报:“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
(四)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访办公室,邮编:530028。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定,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
来源丨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