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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民警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做婚外情调查业务,判刑!
发于2020-10-10 我有话说评论

夫妻之间

相互帮衬也是常理
不过
湖北的一对夫妻之间的“互帮互助”
显然是超过了正常范围

妻子利用自己的民警身份
帮丈夫通过公安机关
信息查询系统
获取车辆行动轨迹
婚外情调查等业务获利

最终两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双双获刑!

女民警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做婚外情调查业务,判刑! - 靖西网

近日,湖北宜昌市夷陵区法院
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
披露了一起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详情↓↓↓

据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潘某群与被告人殷某为夫妻关系。案发前,殷某系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七大队二级警长。

用公安系统帮丈夫开展找人业务

公诉机关指控,潘某群以商务咨询公司的名义,通过网站、微信、QQ等途径招揽客户开展找人、找车、婚外情调查等业务。接到客户委托后,殷某根据丈夫潘某群要求,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潘某群。

潘某群手下两人利用潘某群提供的信息,找到目标对象后采取安装GPS定位设备、蹲守、跟踪、跟拍等手段获得他人实时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户。两名手下与潘某群约定报酬每月底薪4000元,每笔业务再给提成10%。

而潘某群既单独开展业务,也与本案另一被告人许某进合作,报酬平分。除了通过殷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潘某群、许某进等人也通过购买、跟踪等其他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完成委托业务获取利益。

夫妻双双获刑

根据检方指控,2017年至2019年期间,潘某群、殷某、许某进等被告人单独或共同实施犯罪共27起。其中,潘某群参与实施21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31.57万元;殷某参与实施19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29.07万元;许某进参与实施12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43.5万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检方指控的潘某群和许某进分别参与实施的21起、12起犯罪及违法所得金额无误,但殷某参与实施16起犯罪,而非检方指控的19起,违法所得为23.1万元。

此外,2018年11月22日,殷某还将查询到的韩国人姜某(音译)的航班信息提供给丈夫,本案其他被告人也通过蹲守、跟拍的方式获取姜某的行踪情况。他们将这些信息提供给委托人,共获得报酬2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

潘某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殷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许某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内鬼”不仅仅是殷某

而在此案中,另一名被告人潘某文出生于1995年,案发前系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水塔街派出所辅警。

潘某文和其校友柳某涛商议后,潘某文利用可接触公安内网的便利,查询他人包含户籍信息、住宿信息、车辆档案信息及乘坐飞机、火车的轨迹信息出售给柳某涛,获利8755元。

后柳某涛将从潘某文处购买的信息通过网络转手出卖,获利7355元。

最终,潘某文也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柳某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以权谋私,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20-10-13

严惩!!!!!!! G`1!SEae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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