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车是我偷开出来的,这个事情千万别告诉我爸!该怎样处罚我积极配合!我还是个孩子!我怕事儿...”
9月4日田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1时42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桂LGXXXX号的二轮摩托车在距离设卡点约5米远处突然掉头,并在慌乱中刮碰一辆面包车后翻车,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控制该驾驶人,发现驾驶人脸庞青涩、满脸通红、眼神躲闪,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
16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韦某在掉头时不慎刮碰一辆面包车后翻车。
令民警惊讶的是,韦某竟是个年仅17周岁的未成年孩子。面对两项重大交通违法行为,韦某心慌意乱开始向民警哭诉
:“警察叔叔,车是我偷开出来的,这个事情千万别告诉我爸!该怎样处罚我积极配合!我还是个孩子!我怕事儿...”鉴于韦某竟属未成年人,执勤民警获取其父母联系方式后,将韦某竟的违法行为以及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时告知其监护人。随后将韦某带至田东县人民医院提取了其血液样本,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60.57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韦某平日里对驾驶机动车很好奇,趁父母管教不严之机,偷偷开着父亲的摩托车到县城约友聚会,并于当晚喝了酒,散场后还开车送朋友回家,岂料半道被民警查到。民警对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的危害。在民警的教导下,韦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称自己只是想过把开车的瘾,却让自己陷于危险之中,悔不当初。
9月22日,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决定对韦某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