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小广告
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那么,这种小广告到底可不可信?
没用的驾驶证分真的可以卖吗?
驾驶证分不够用真的可以买吗?
答案当然是:不行!
一旦因为“买卖分”被交警抓到
将要面临罚款甚至被拘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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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吴某许到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一辆桂LN8307车辆的违法记录,民警在核对信息时发现吴某许并不是车主,且有多次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的记录。此人有买卖驾驶证记分的嫌疑,随后将吴某许移交至龙旺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吴某许交代:7月7日,他接到朋友刘某兵的电话,让他帮助处理一辆桂LN8307小车的交通违法记分。最后谈妥以一分90元的价格代为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谁知一到处理中心就被识破。
刘某兵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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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某兵,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某汽车检测站工作人员,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是“非法中介”,利用工作便利替有违法记录的车主物色驾驶员代为记分。据其交代:7月6日,一个朋友找到我,让我联系人帮处理一下桂LN8307小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我随后找到了“更大的专职中介”廖某萍,让她帮忙找驾驶员代为记分,从中获利5元一分。随后廖某萍将吴某许介绍给我认识,吴某许自行与桂LN8307车主商量交易价格。
那么廖某萍又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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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廖某萍是从事代办车辆入户、年检工作的“非法中介”,遇到车主驾驶证不够处理违章分数时,就会想方设法联系一些要卖驾驶证分数的驾驶员来代扣记分,处理违法记录。此次就是廖某萍在吴某许和刘某兵中间牵线,促成该笔交易成功,并从中获利每分5元一分。民警还在廖某萍的手机微信里发现全国各地车管业务代理微信群,主要是进行买分卖分违法行操作,最近几笔交易记录仍然保留在手机里。
龙旺派出所民警依照相关法律对吴某许、刘某兵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大中介”廖某萍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500元的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要记分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从而保障司机、乘客及行人的出行安全
小编来答疑解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想要不被扣分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避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