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8月18日讯(通讯员 戴天敏 黄银华)近期以来,田林县结合本县实际,切实做好城市、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工作。 该县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即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0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480元;集中供养期间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57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720元。同时,提高全县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其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全护理)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376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半护理)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688元。 据统计,此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共惠及全县登记在册的特困人员807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8人,农村特困人员79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