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8月18日讯(通讯员 陆巧)8月17日,田东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8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追回拖欠工资4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广西某电气有限公司为田东县2011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的承包方,违反规定擅自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主体资质的内部工作人员何某和曹某。何某和曹某雇请申请执行人黄某集等多名农民工从事挖塔基、浇塔墩、架铁塔、拉电线等工作。但在完成相应工作后,何某和曹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施工劳务费。 黄某集等人遂将何某、曹某和电气有限公司起诉至田东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何某、曹某向黄某集等人支付劳务费4万余元,电气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何某、曹某和电气有限公司均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偿还义务,黄某集等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这批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的“三优先”原则。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何某、曹某和电气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电气公司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于是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成功扣划款项,促使执行案款全部到位,8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