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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把老婆的妹妹给做了,玉林男子被判5年5个月
发于2020-03-31 我有话说评论

有年轻妻子和2个可爱的儿子相伴,玉林博白县30出头的蔡某却不知足,还对未成年的妻妹嘉坚(化名)做出了不齿行为。

近期,博白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蔡某犯强奸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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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客厅,遭遇姐夫黑手

5年前,蔡某与邻村一名年少自己10岁左右的女子结婚,婚后生育了个儿子。因为喜欢两个外甥,在附近一所小学读六年级的嘉坚经常到蔡某家玩耍,偶尔还会在蔡某家小住。

2018年10月25日,嘉坚又到姐姐家里与两个外甥玩耍。当晚,嘉坚没有回家,她与往常一样直接铺一张草席在蔡某家的客厅将就。22时许,蔡某从外面返回,看到熟睡中的嘉坚脸蛋红扑扑的,心里起了邪念。

此时,发现卧室的房门已经反锁,室内的妻儿已经睡着,蔡某试探性地把手伸向嘉坚后背,被惊醒的嘉坚发现是姐夫,边呵斥边推开,但蔡某并没有停下黑手。

犯强奸罪,一审判有期徒刑5年5个月

第二天早上,见嘉坚并没有声张,蔡某也就淡定了。而懵懂无知的嘉坚因为害怕,也没有告诉姐姐,反而因一些琐事与蔡某父亲发生矛盾后,气鼓鼓地跑回了自己家。

事发几天后,嘉坚终于鼓起勇气向父亲吐露实情,父亲如雷轰顶,随即带嘉坚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同年11月14日,蔡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期,经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博白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指出:

除了司法机关加大对虐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及加强对女童预防性侵害的宣传教育,自身注重加强防范之外,家长要加强责任心、提高警惕,强化监督措施。对未成年女性,特别是女童,家长应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避免子女处于无人监管和保护的状态,不要让幼小子女单独居家或外出,同时家长要密切关注儿童思想情绪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消除身边可能存在的隐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无耻!把老婆的妹妹给做了,玉林男子被判5年5个月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20-04-01

无耻!把老婆的妹妹给做了,玉林男子被判5年5个月
我靠,很黄很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20-04-01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20-04-07

无耻!把老婆的妹妹给做了,玉林男子被判5年5个月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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