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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干部队伍,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外的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X|\`\[
一、选调基本原则 C`r:jA<LC,
(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 x\'3UKQP+^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n)AmNpq
(三)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 r[(;J0=
(四)依法办事原则; 6?u`u t
(五)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rv##Z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到40周岁)。 68j1svz9
二、选调职数和范围 <%YW/k"o
(一)选调职数:事业单位75个岗位(75名),乡镇机关公务员26个职位(26名),共101名。 HN7tIz@Frc
(二)选调范围:广西区内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在职在编干部(科级以下人员)。 /k/X[/WO
三、选调基本条件 ~R[ k^i.Y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bit|L7*14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Pextj<
(三)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sl-wNIQ
(四)选调人员身份需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 :h(RS ;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i[[.1MnS
四、具体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2。 f+9WGNpw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K+|XI|1p
(一)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pyV`O[
(二)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M~yt`R~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ftSm>
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el2Wk@*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y@`',a0{
(一)报名 Ub\^3f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5日至2015年12月7日。 7C'@g)@^/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职位)。 WSMpX-^e@
3.报名地点: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联系电话0776-6226993。 B9|s`o)!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dDA8IW![S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LBq2({="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职在编证明、年度考核登记卡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审批表只需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验证。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8SU0q9X.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yVe&5?
(二)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1日前) 报名截止后,由靖西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ZsqV
(三)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按同一职位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调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2FZT
(四)考核结束后,拟选调人员报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入选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S!PG7hK2
七、纪律要求与监督 v@]SddP,?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76-6229686。 Z-lhJ<0/Pa
(二)公开选调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序进行。被抽调参加选调工作的人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杜绝任何循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否则,给予行政或其它纪律处分。凡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Fm:Ys](
(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k.b=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