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的车主不是一个人的话,假如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划分法律责任呢?全由借车人承担?你想多了。根本就不可能。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在发生了事故之后,首先应该在交强险的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
那么这个有过错,究竟怎么讲呢?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辆存在缺陷、故障,而故障恰巧与这起事故有关系。也就是说,你借车时,车辆有问题,都可以成为驾驶人不赔偿的正当理由。
2.知道或应该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也就是说,驾驶人没有驾照,是车主的锅!和驾驶人关系不大。
3.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类精神或*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许驾驶机动车的。换句话说,驾驶人酒驾、药驾、有病,都和驾驶人没有关系,都是车主的过错。
4.其他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况。
我们来总结一下,说话白了,如果是非机动过错的话,那极有可能车主不用赔偿。但是,一般来说,如果是机动车责任的话,那和以上几条有很大的关系。两方面,借车的别开口,车主别松口。
说老婆和车恕不外借,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是个人情的社会,但是我们也不能因为人情而放弃了原则。借车这个事,不管是车主还是借车的人,您最好都考虑清楚,能不开口啊,就真的别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