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誓师大会,对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进行再动员、部署,立执行“军令状”。靖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旭桢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靖西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分管执行工作的靖西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桂春首先向卢吉宁院长递交了执行责任状。紧接着,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也分别向黄桂春副院长递交了执行责任状。责任状中主要明确:一是院长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是2016年1月以来有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要对自己经办的案件负直接责任,对所排查出来的案件务必达到“三个90%”,造成负面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问责;三是分管院领导及执行团队负责人应将评估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并指定责任人定时定量完成,因工作不明确,责任不到位的,致使工作被动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是办公室、法警大队、政工科及各审判团队要积极配合执行团队完成工作任务,在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五是对在此次攻坚战中工作懈怠的或采取消极情绪对待的,决不姑息。
随后,靖西法院执行团队代理负责人蒙斌法官作表态发言,表示执行团队将在党委政法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责任,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精准发力,突破难点,以铁的纪律和作风,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攻坚克难,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黄旭桢强调:第一,高度重视,狠抓执行攻坚的组织领导。一要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解决执行难问题,事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二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帮助解决工作中各种困难,并主动向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或通报有关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主动配合法院开展查控被执行人员、涉执财物、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救助等。四要勇于担当,强化责任。破解执行难,人民法院是排头兵,但其他机构组织、社会成员也不能置身事外,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要建好队伍、营造氛围。强化正面宣传,培树执行典型,广泛凝聚理解、尊重、协助执行的社会共识。第二,以强有力措施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一要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追究刑责、拘留罚款、媒体曝光、限制信贷和高消费等手段,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得到遏制。二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细化管理,提高对终本案件的管理水平,坚决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乱象。三要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切实打破思想桎梏,加强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垄断和部门壁垒,让“老赖”心有所痛、行有所惧。
最后,靖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吉宁发言指出,黄旭桢书记的讲话为靖西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会后全体执行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黄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讲话精神融入到工作中,并强调当前距离“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仅剩下90天左右时间,全体执行干警要以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