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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发于2018-01-02 我有话说评论

1.田东县作登瑶族乡驮瓜村原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副主任李汉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时任作登瑶族乡驮瓜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副主任李汉义编造虚假材料,以其次子的名义申请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指标并获得补助款17600元。2017年 8月,李汉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2.那坡县百省乡那龙村民委主任李明红侵占低保金问题。2013年3月,时任百省乡那龙村那依屯社长李明红,侵占那依屯黎某某的低保金1700元用于其本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8月,李明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如期实现全市脱贫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脱贫攻坚顺利进行,维护群众利益。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要高举问责利剑,对责任落实不力、系统问题多发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市纪委


报得好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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