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靖西市2023年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根据《农业部关于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知》《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3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保护全市渔业资源,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靖西市2023年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为4个月。
二、禁渔范围:靖西市管辖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河湖泊、库区。
三、禁渔对象: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禁渔期制度相关法律责任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76-6211992
特此通告
靖西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8日
来源: 靖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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