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一起诈骗案进行宣判。该案涉及二十多名老年人,涉案金额达1800多万元。该案也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河池法院宣判的首例涉养老集资诈骗案件。
据了解,2013年3月以来,被告人詹某在未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身边亲朋好友开始,以签订借款合同、投资合同可以获得年息14%到21%的投资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
但詹某不具备相关的金融投资知识,实际经营没有“造血”能力,导致之前允诺的利息高于自行投资产生的利息,加上部分为获取高额利息而出借他人的资金无法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詹某只能将大部分后续吸纳的资金用于互相拆借,以新还旧。
截至2021年1月7日,57名被害人共计1865万余元本金不能归还,其中包括23名老年人,被骗金额达59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186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