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现将本院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4月至6月,本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班子成员填报4件,一般干警填报4件。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发生。
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加强政策教育宣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线上记录填报,“逢问必录”形成自觉,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完善追责保护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持续深入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持续净化检察系统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