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纪委通报10起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靖西网偏偏不是你 2018-03-06

  2月28日,市纪委发文通报10起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一、田东县林逢镇人民政府国土城建环保交通助理许小凤危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许小凤在担任林逢镇人民政府国土城建环保交通助理、负责全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致使9户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指标,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共计166053.68元。2017年11月,许小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那坡县龙合乡人民政府原危改办负责人李知霓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龙合乡人民政府危改办负责人李知霓在龙合乡危房改造补助发放工作中,不严格把关审核,致使重发、多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445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017年12月,李知霓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三、凌云县沙里瑶族乡人大副主席付正局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12月,付正局作为联系沙里瑶族乡那仰村的乡领导,未按县扶贫指挥部工作要求,对那仰村邓某星等8户脱贫户名单未作进一步核实。经自治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核验工作组实地走访检查发现,在那仰村未脱贫的农户中,条件比邓某星户好的还有一些贫困户更应率先脱贫出列,所报的2016年脱贫出列名单存在安排不合理,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2017年8月,付正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钟山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倪尔勋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11月,金钟山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倪尔勋在担任金钟山乡平流村包村工作组组长期间,作为包村工作组组长的倪尔勋对罗某户的申请农村低保审批材料没有认真审核把关,导致未符合低保条件的罗某户从2012年至今一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共计19536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017年7月,倪尔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五、西林县古障镇林业站负责人陆辉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1月,西林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组成督查组,到古障镇开展督查发现陆辉3个月未到帮扶的大房村韦某先户开展帮扶工作,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未核实好帮扶贫困户各项收入。2018年1月,陆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乐业县司法局同乐镇司法所邓革履职不力问题。乐业县同乐镇上岗村上岗三组梁某某贫困户,由乐业县司法所干警邓革联系帮扶。邓革在开展扶贫工作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帮扶手册从2017年1月至10月都没有填写收入情况,且在多次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过后仍未整改。2017年12月,邓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田阳县那坡镇永常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黄元胜履职不力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间,那坡镇永常村村民委在落实集体公益林补偿政策过程中,违规使用集体公益林补助提留款用于各小组组长报酬共计71669.72元。黄元胜作为时任永常村“两委”主要领导,对集体公益林补助提留款的使用监管失职,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10月,黄元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田林县六隆镇六隆村原支部书记黄有俊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黄有俊时任六隆镇六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六隆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没有审核、把关好,导致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申领条件的何某某、罗某某两户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金18782元,导致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017年12月,黄有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九、右江区四塘镇百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韦仁作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韦仁作在分管民政工作中,对村民的低保申请没有认真调查核实把关,导致已经死亡群众顺利通过低保申请审批,违规享受低保补助46个月共计4134元。2017年9月,韦仁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十、平果县凤梧镇龙排村党支部书记覃克新、龙排村龙排屯村民小组组长覃克群履职不力问题。2015 年10 月,凤梧镇龙排村党支部书记覃克新、龙排村龙排屯村民小组组长覃克群在开展扶贫精准识别工作中,明知该村5 户农民在户籍地之外有房或有地的事实,却未如实向县、镇工作组反映,导致精准识别评估出现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2017年12 月,覃克新、覃克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底,中央、自治区纪委部署实施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印发了方案,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再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出台了《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整合全市治理资源、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治理效果提供了详细“施工方案”和具体路线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要把三年行动计划治理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严厉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县乡党委政府、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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