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残 联
(一) 残疾人助学金
补贴对象:应届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
补贴标准:实施一次性资助,本科以上3000元,专科2000元。
办理程序:残疾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供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县残联办公室初审→报市残联审核→自治区残联审批→自治区残联发文后县残联根据到位资金按文件发放现金。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1年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残联教就[2011]7号)
办理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时间:长期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16009
举报电话:0776-6216009
部门网址:Gxjingxidpf.org.cn
(二)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燃油补贴
补贴对象:有残疾人机动车轮椅的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一次补贴每辆260元。
办理程序:残疾车主填写申请表(提供购车发票、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初审→验车→审核→审批→财政拨付资金→县残联发放现金。
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燃油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1]156号
办理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时间: 2009年开始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16009
举报电话:0776-6216009
部门网址:Gxjingxidpf.org.cn
(三) 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
补贴标准:每年每人补助400元。
办理程序:符合养老保险补助残疾人申请→审核→审批→县财政拨款→县残联发放现金。
政策依据:《关于下达2011年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1]151号)
办理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时间:2009年开始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16009
举报电话:0776-6216009
部门网址:Gxjingxidpf.org.cn
(四) “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资金
补贴对象:贫困残疾人户
补贴标准:每户1000元
办理程序:资金受益对象申请→乡镇残联审批→县残联审批→县组织部审核→县财政局拨款→各乡镇政府发放现金。
政策依据:《2011年百色市“党员扶残温暖同行”工程实施方案》(百残联字)[2011]21号
实施时间:2010年开始实施
咨询电话:0776-6216009
举报电话:0776-6216009
部门网址:Gxjingxidp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