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企业:
现将《转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强降雨防御的通知(百防指办电〔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出现灾情及时报告。
附件:转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强降雨防御的通知(百防指办电〔201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