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蔗生产实施方案
靖西政府网 2013-12-20 09:26:36 点击:11319

(摘要)

3.落实扶持措施。

⑴ 县人民政府扶持方面:

以2014/2015年榨季原料蔗产量为依据,给予每吨价值20元的物资补贴。

2014年不再执行《靖西县农业产业扶持办法》(靖政发〔2011〕42号)第二大点“二、甘蔗产业扶持办法”中第一、第二小点。即不再执行“(一)实行种植面积奖励。1.凡利用旱地新种(含翻种)的甘蔗种植户,由县财政奖励种植户每亩100元。2.凡利用水田新种(含翻种)的甘蔗种植户,由县财政奖励种植户每亩200元。(二)实行种植大户奖励。对连片新种(含翻种)甘蔗200亩以上,且按入厂原料蔗(含自留蔗种)量计算单产达6吨/亩以上的种植大户,除享受以上种植面积奖励外,县财政还一次性给予100元/亩的租地补贴。”

⑵ 县制糖公司扶持方面:

按广西靖西县世纪飞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2013/2014年度甘蔗种植扶持办法》执行。

5.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甘蔗种植。鼓励县乡干部职工(教师除外)积极参与甘蔗生产,干部职工承包种植甘蔗与农户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6.加强蔗区道路的维修与建设。蔗区道路的维修与建设资金安排,按《靖西县农业产业扶持办法》(靖政发〔2011〕4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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