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靖西县深入开展“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靖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中共靖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关于清洁乡村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三清三讲”(清洁家园讲卫生、清洁水源讲标准、清洁田园讲质量)活动,深入开展以“三清三建三提升”为载体的清洁家园、以“一保、两治、三清理、一机制”为载体的清洁水源、以“三抓三无”为载体的清洁田园等清洁乡村活动,按照“一清二建三规范”实施步骤,有序推进“入脑工程、合力工程、除旧工程、基建工程、保障工程”五大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清洁卫生机制。从2013年5月起,利用2年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和建设,实现“家园三净、田园三新、水源三清”目标,即:村头巷尾净、门前屋内净、禽畜栏舍净;稻田烟田新、菜园果园新、苗圃林圃新;水源清、渠道清、池塘清。
(一)深入实施入脑工程
根据《靖西县“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宣传方案》要求,实施 “深入人心、主动参与”的“入脑工程”,扎实开展“3听5见7活动”,实现“观念入脑、根植文明、革除陋习”的目标,推动“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
1.全面开展“3听”(听广播、听动员、听宣讲)宣传动员。
一是听广播。通过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县广播站和乡镇广播站以及村(屯)广播室广播宣传,让广大群众听到“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宣传内容。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二是听动员。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交流会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清洁乡村活动的认识。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各乡(镇)、驻村工作队
三是听宣讲。组织人员到村屯开展“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宣讲工作,提高群众对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积极性。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2.全面开展“5见”(见简报、见标语、见宣传栏、见电视电影、见报纸)工作。
一是见简报。县美丽办每周出版1期简报,各乡镇每周出版1期简报,县级简报发布范围:市美丽办、县四家班子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乡一级简报发布范围:县美丽办、挂点领导、驻村工作队、各村街和乡直单位。
时间要求:2013年5月—6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各乡(镇)
二是见标语。在路口、要道、村头村尾、单位大门等重点位置设置固定宣传牌、拉挂横幅标语、墙体粉刷标语等进行宣传,通过电视、手机等进行标语宣传。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三是见宣传栏。宣传厨窗有宣传内容,乡(镇)、村(屯)开设宣传专栏。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至6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四是见电视电影。县电视台开设《曝光台》,对不讲卫生的行为、现象等进行曝光;录制四台以上文艺节目在电视上安排播出;开设20期《美丽乡村大家谈》(暂定)专栏,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节目访谈;制作10幅以上动漫公益广告在电视节目中播出;拍摄与制作“清洁乡村”电视专题片;结合电影下乡,播放相关宣传内容。组织新闻稿件上送区、市电视台,每周上报2条以上。
时间要求:专题片、大家谈节目为2013年12月前跟工作同步进行,动漫制作于8月底前完成并完成一个播放一个,电影下乡宣传要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五是见报纸。组织新闻记者深入采风,号召县、乡通讯员寻找发现新闻,做好策划上送区、市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每周上报2条以上。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3.全面开展“7活动”(文艺下乡活动、小手拉大手活动、清洁之旅活动、清洁健康活动、清洁道路活动、清洁共建活动、美丽乡村评比活动)工作
一是文艺下乡活动。以山歌、小品等形式到乡村巡回演出宣传。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至2013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二是小手拉大手活动。各中小学校开展清洁卫生主题班会,开展全县中小学生主题书画征文比赛活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三是清洁之旅活动。在旅游景区(点)开展“爱护环境·美化景区”、“美丽靖西·文明旅游”主题活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四是清洁健康活动。结合“三下乡”工作开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美化环境·共享健康”主题服务活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至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五是洁净道路活动。在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以杜绝车上乱丢乱扔和运输落物现象的“洁净道路·文明旅途”的主题活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六是清洁共建活动。以地企共建、军警民共建、县乡挂点为载体,开展“共建清洁乡村”主题宣传活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
七是美丽乡村评比活动。以乡镇推荐、村屯自荐和督查组督查结果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电视节目公布。
时间要求:2013年5月起。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宣传组、各乡镇
(二)整合力量构建全民参与的合力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力量,合力推动清洁乡村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每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日活动。组织各单位干部职工、各村屯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参与“清洁日”行动,各挂点包片的县领导、包村工作队深入联系点,指导督促干部群众参与活动,重点整治辖区主干道两侧、城乡结合部、乡镇结合部、市场周边、村屯周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的陈年垃圾。在清理陈年垃圾的同时,按照“一清二建三规范”的工作思路,县市政局、住建局、发改局等部门做好清洁项目规划安排,分批推进项目建设。县美丽清洁办公室着手制定出台清洁乡村管理制度,各乡镇、各工作队要按照各村屯实际,指导群众制定相关村规民约等长效机制。
2.做好部门协调联动。
县四家班子领导做好联系点各项清洁卫生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县直各部门做好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后盾保障,做好责任区的清洁卫生,指导本系统开展各种清洁主题活动。住建局、市政局做好“清洁家园”专项活动,实现“家园三净”即村头巷尾净、门前屋内净、禽畜栏舍净。农业局、林业局、水果办、烟办做好“清洁田园”专项活动,实现“田园三新”即稻田烟田新、菜园果园新、苗圃林圃新。水利局、环保局做好“清洁水源”专项活动,实现“水源三清”即水源清、渠道清、池塘清。教育局组织好中小学校师生开展好教育系统清洁主题活动,实现校园清洁优雅。交通局组织运输企业做好车站道路清洁主题活动,实现车站道路清洁有序。卫生局组织卫生系统做好医院诊所清洁主题活动,实现医院诊所清洁温馨。经济局组织厂矿企业做好企业内部及周边清洁主题活动,实现厂矿企业清洁环保。旅游局组织各景区做好景区(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旅游设施建设,实现景区(点)自然生态优美和谐,并组织做好宾馆饭店清洁主题活动,实现宾馆饭店清洁放心。商务局要组织做好各加油站周边环境清洁工作。驻靖中区市直单位做好清洁文明共建活动,通过清洁卫生共建,实现美丽环境共享,密切干群关系。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3.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要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掀起全民参与清洁乡村活动的热潮。不仅要引导群众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建立卫生“三包”(包屋内整洁、包房前屋后干净、包自家垃圾定点放置)责任制、村屯保洁员队伍、创建文明卫生示范户,还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参与规划、主动申请项目、主动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树立美丽乡村典型。要培训引导群众规范化现代养殖技术,对养殖的畜粪实行统一处理,改善零散养殖业对水源和环境的污染。在积极开展“田间地头顺手捡”活动的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土地流转整合大块田地,为发展现代化种植技术、使用机械化代替畜力耕种作业打下良好基础,有效解决耕牛等牲畜对环境卫生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理事会的领导作用,各村屯根据实际制定出“清洁乡村”的村规民约,经群众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并严格执行。建立“清洁户”评比制度。在群众中营造“创先争优”和“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综合组和驻村工作队。
4.动员社会积极参与。
一是发挥群团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相应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成立工人、妇女、青年团员先锋队,在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等专项活动中密切联系群众、率先垂范、克难攻坚,引导带动各方力量投身到清洁乡村活动中。
二是调动厂矿企业参与活动积极性。大力倡导厂矿企业积极投入“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切实搞好本区域的环境卫生,并与属地干部群众一起履行好整治环境的各项职责。
三是发挥驻靖军警先锋战士作用。完善驻靖军警部队协调联动机制,发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发挥部队官兵吃苦耐劳、冲锋在前、克难攻坚的优良作风,形成参建援建强大合力。
四是鼓励名人富人支持家乡清洁工程建设。村民事务理事会要号召本村名人富人积极支持清洁乡村活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建美好家园。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综合组、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三)全力实施除旧工程
发动全县力量,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清理陈年垃圾为主要内容的除旧工程,以改善城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广大居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一是城区除旧。组织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新靖镇干部职工、社区定工干部、广大群众、相关企业员工、项目工地工人等人员,重点清除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区河道等区域的陈年垃圾,不留卫生死角,做到清洁有序。
二是乡镇除旧。组织各乡镇挂点单位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领导干部、广大群众等人员,对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及周边、乡镇结合部、集市街圩、农贸市场、水塘、臭水沟等区域的陈年垃圾进行焚烧、清运或填埋。做到道路两侧无垃圾,集市街圩清洁有序,农贸市场干净卫生,水塘、臭水沟得到清理净化。
三是村屯除旧。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广大群众,对房前屋后、巷道、排水沟、田间地头等区域的陈年垃圾,进行焚烧、清运或填埋。做到房前屋后无杂物、巷道清洁干净、排水沟通畅无异味、田间地头无垃圾。
(四)扎实推进基建工程
按照“分批、分类、分层次”开展项目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分批即:全县分三批实施清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即:根据各村屯实际做好分类归总,打造一批清洁乡村活动精品村、示范村、达标村;分层次即:根据各村屯实际建设不同的项目,分层次实施项目建设。
1.做好项目调查摸底。对全县19个乡镇291个村2405个自然屯的地形分布、总人口数、改厕情况、拟建巷道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垃圾处理池项目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
时间要求:2013年5月—6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项目规划组、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2.做好项目规划和申报。按照“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各自然屯应具备文明卫生宣传栏、卫生保洁制度栏、清洁卫生保洁员、村民事务理事会、清运手推车、垃圾桶、垃圾焚烧处理站、垃圾收集池、广播设备的软硬件配备标准,针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做好项目可研性分析,按程序分类分批次做好规划申报工作。
时间要求:2013年6月完成项目规划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项目规划组。
3.做好第一批示范屯建设。把武平乡弄贴村大满屯、新村屯,新靖镇旧州街,地州乡地州街卜内屯,龙邦镇护龙村排干屯,岳圩镇岳圩街况屯,湖润镇城昌村弄欣屯,化峒镇民强村江屯、八德村雷屯,壬庄乡真意村那造屯、更老屯,南坡乡马峒村峒大屯,龙临镇巴意村西美屯,安宁乡利定村坤林屯,禄峒乡禄峒街凌武屯,吞盘乡弄乃村弄乃屯等16个屯作为精品村打造。按照高标准高要求,因地制宜做好整体规划,做到一个精品村一套建设方案一个亮点,整合资源,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实施垃圾处理池(焚烧炉)等项目建设,配备人力垃圾车、公共垃圾箱、住户垃圾箱、宣传栏、广播宣传设备等设施。不断完善精品村的公共清洁服务功能。通过精品示范的典型经验和带动作用,全面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时间要求:2013年6月完成精品村建设。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项目规划组和各乡镇。
4.全面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分批次分步骤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重点实施16个示范屯的垃圾池、焚烧炉建设。县美丽清洁办项目规划组做好垃圾池、焚烧炉的建设图纸,由县财政统一划拨经费,乡镇组织实施。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批重点推进全县19个乡镇所有自然屯的垃圾池建设,配备人力垃圾车、公共垃圾箱、宣传栏、广播宣传设备等设施。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投入建设。第三批重点实施湖润镇、安德镇、龙邦镇、渠洋镇等4个中型碳化热解垃圾处理站。由县市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做好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争取上级尽快审批,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14年6月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6月。
责任单位:县市政局、住建局、发改局、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五)强化实施保障工程
1.经费保障。按照“群众自筹一点、集体拿出一点、社会募集一点、政府奖补一点、上级扶持一点”的资金筹集办法,通过群众自筹部分资金,集体拿出部分公益金,号召本村屯名人富人募捐部分资金,申请政府部分奖补资金和上级部分扶持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在资金和劳务的使用等方面都要公开透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接受群众监督。
时间要求:2013年5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资金组、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2.制度保障。指导各村屯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办法、保洁员管理办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村规民约等清洁乡村卫生管理制度。精品村、示范村要成立村屯卫生管理理事会,鼓励面上村成立村屯卫生管理理事会,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退休教师、退伍军人以及在当地影响力大的德高望重的村民的作用,把他们纳入到村屯卫生管理理事会中,为清洁乡村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时间要求:2013年6月—2013年12月。
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3.激励保障。组织开展“净美自然屯”和“清洁文明户”的创建评比活动。分别于每年的重阳节前10天开展评比,结合重阳节活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每次评比出100个“净美自然屯”和1000户“清洁文明户”,每个乡镇推荐申报一批自然屯和农户,由县“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验收审核,每年评比出100个“净美自然屯”和1000户“清洁文明户”,并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
时间要求:2013年6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督查指导组和各乡镇。
4.责任保障。在县“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的责任,按照“领导包片、工作队包点、干部包户”的责任分工安排,各级各部门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到“美丽靖西•清洁乡村”活动中来。住建局、市政局、发改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要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教师职工、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清洁活动。交通部门要组织好运输企业积极开展清洁活动。卫生部门要组织好本系统医护人员参与清洁卫生行动。经济部门要组织好厂矿企业做好工厂周边环境卫生。旅游部门要组织好景区(点)和宾馆饭店做好内部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商务部门要组织做好各加油站周边环境清洁工作。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好工人、团员、妇女深入村屯参与清洁乡村活动。驻靖中区市直单位、武警部队要组织做好驻地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开展好辖区的清洁卫生活动。驻村工作队要组织村组干部、广大群众做好本村屯的清洁卫生。县直各工作队派出单位要全力支持驻村工作队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到驻村检查指导,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在资金、项目、技术等加大对活动的投入,千方百计为所驻村办好事、办实事。
时间要求:2013年6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综合组,驻村工作队和各乡镇。
5.督查考评保障。组建10个督查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推行“一周一巡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评比、一年一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包片、工作队包点、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推行清洁乡村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制度,有效推动清洁乡村活动的有效开展。在区、市领导调研检查或各级督查暗访中被点名批评、通报或曝光的乡镇和单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破坏我县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实行换岗。加强媒体曝光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简报等媒体,将各乡(镇)、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被曝光的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检讨,并在电视台作整改承诺。
时间要求:2013年6月—2014年12月。
责任单位:县美丽办督查指导组、考核验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