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T"{~mQ* buX(mj:& Kj4BVs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4月14日(农历三月初三,星期三)、4月15日(农历三月初四,星期四)放假,4月16日(星期五)调休,即4月16日(星期五)休息,4月18日(星期日)上班。“壮族三月三”假期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THhxj)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5日 cxs@ph&Wk ^(^P#EEG m@XX2l9:9 &Tt7VYJfIV [attachment=516891] |1!fu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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