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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4 08:46 |
3月13日,浙江嘉兴,嘉善县魏塘街道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致5人死亡,1人受伤。当晚19时许,公安机关在天津将犯罪嫌疑人江某涛(男,33岁,黑龙江省鸡西籍)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AZ95v b'
fcWp0 根据报道称是一家人被杀害,目前幸存者只有一位老人,还在医院救治过程中。该起案件简直参见人寰,如果没有过大的仇恨是不可能做出这种“灭门惨案”,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们简要分析。 ko`.nSZ-k uN9J?j*ir 1,据报道显示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的作案地点是在浙江嘉兴,而抓获地是在天津被抓获。其逃跑的行为,对于社会是一种潜在的危险,为了躲避追捕和侦查,极有可能进行二次犯罪。 uu;1B.[b e>!=)6[* 作案后逃避侦查的行为,在后期侦查机关制作的社会危害性调查表中,也会称为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其中一种。 :a'[4w E}8wnrxf 2,从案件定性上看,根据目前的报道,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故意杀人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hG],w L3'$"L.|u 3,从案件的结果和社会影响程度上来看,以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判处死刑的结果的可能性比较大。 a0
8Wt R}HNi(%" 4,案件具体进展如何,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但能杀害一家人,造成5死1伤的结果,不仅“天理难容”,法律和人情也不会认可这种事情的发生。因此,等待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的一定是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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