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的公告 ( lm&*tKm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Ns!Ame2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Wm~` ~P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g1f X1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和挖塘养鱼。 RrZM&lXY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C;+(Zp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0-Y:v(|. 六、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iY.a] 七、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F9h+ 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sBAl.!BN 九、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林木。 f"u*D,/sS 十、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KjEg 6 s'aip5P b3-eR5U/ #t8{R~y"gv [D"t~QMr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Z6)i< Gc]~wD$ 'nQVj KOq;jH{$ EJ}!F?o n]_[NR) i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J&/lx${ 1LJu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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