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的公告 76e%&ZG)Q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Q'?{_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z?o16o-: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 Ejc%DSG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和挖塘养鱼。 aH@Ux?-} 四、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nNb Oq[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U)IW6)q 六、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3ZHm*xJx 七、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 7WZ).,qxY 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l :sZ 九、严禁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林木。 "4W@p' 十、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E,"?RbG Oc\Bu6F k-5Enbkr :e9}k5kdk >uMj}<g#Z? 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W;R^?Z 4
ZD~i e 3;fuz Kk@b QcZ*dI7]: *>otz5] )b<-=VR
靖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tHT<8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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