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31%(h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选 调 对 象: s%Ez/or(T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L%4[,Rsw 选 调 数 量: &.XYI3Ab1 2023年全区计划招录选调生519名。具体情况详见《广西202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FnkB
z5D 资 格 条 件: }py6H[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SUO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MR8\'0]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tTz;b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n27df9L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bb{ z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ch2Q k8 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dMkDNaH, 3. 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9nW/pv 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1F(-mLd (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pY'v/ a-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GYTc \'X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F<SCW+>z2a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nT
UKA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qm30,$\c`~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Y@?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