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achment=545275]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关于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S)TO}e
农建发〔2022〕6号 {43yb_B( r4_eTrC, .~lKBkS`! g8;D/ De
*7OC T>>YNaUL }$su4A@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6K]hB4 0CvsvUN@ ]bCq=6ZKR ]
7;f?+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决定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l":c .?C%1a&_l 8Q`WB0E<| G*[P<<je_ _K2?YY(#> 一、总体要求 XdgUqQb} d4[(8}
x$/ (一)指导思想。 lw%?z/HDf D6D1S/:ij' u8b2$D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耕地保护建设,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强与大中型灌区建设和改造的统筹衔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强弱项,强化保护利用,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持续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践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为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dmrps+L PnT)LqEF (二)工作原则。 rWtZj}A Z*{]
, >v;8~pgO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衔接,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整区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聚焦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建设,明确建设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统筹项目布局,优化建设时序。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引导带动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与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勇于探索创新,集中打造独具特色的整区域建设项目区,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beY=g7| CCijf]+ (三)工作目标。 \@a$' Sywu=b ZBD;a;wx 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按区域特点,划分为整地市级、整县级和整灌区等三类。首批在部分地区先行择优支持不超过20个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率先将一定区域内符合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其中,整地市级试点6—8个、整县级试点6—8个、整灌区试点6个。试点建设周期3—5年。 >P KBo RH)EB<PV iSK+GQ~ ——全面加强农田设施建设。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内容,协同推进区域内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合理布局田间基础设施,做好与项目区周边骨干灌排工程、路网等配套衔接,以农田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项目区建成后,亩均粮食产能提升10%以上,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农机作业更加便利,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为农业节本增效、粮食稳产高产提供有力支撑。 Zzua17
wy1X\PJjH ytEC ——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区耕地质量演变趋势,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左右。 *2"6fX[ Die-@z|Y eZhPu'id\s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管护经费、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发挥项目长期效益。 z|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