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d[r}k3 =q[+e(,3 5月25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通告印发。全文如下: ?J| nBd(pOe >TGc0 z+ Eb'M< ZY t@2MEo 为迎接2022年高考、中考,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加强我市噪声管控。 N5MWMN[6aP 29z@ ! PTQN.[bBh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Ese-la |]HA@7B +Lr`-</VF 一、高考期间:6月5日至6月8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7:30,城市(含各县、横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7日8:00至6月8日17:00,全市考点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Zg.o$ Lm^vS u | @B|o- 二、中考期间:6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每日12:00至14:30 、20:00 至次日7:30 ,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影响的各类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6月24日8:00至6月26日17:00,全市考点200米范围内禁止各类建筑施工作业。 V2yX;u eOb)uIF oB<!U%BN 三、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对考生造成影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h:k\k SJ,];mC0 D;:p6q}hT 四、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式进行商业广告;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过大音量的音响器材、乐器等进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餐饮等场所高声划拳猜码、喧哗;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区周边的道路鸣喇叭和飙车等产生交通噪声污染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e=!sMWx6 6/0bis
H 9*s:Vff{ 五、举报电话:12345 Q{
g{ Tj2pEOu fG@]G9Z 六、本通告自2022年6月5日起执行,至2022年6月26日17:00止。 #/t+h#jG zq$0 ?vGd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bdBLfWe ;e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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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541342] ▲通告截图(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