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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6:58 |
以权谋私,贪污公款,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独断专行、急功近利,滥权妄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oXPG? '4ftclzL 2022年04月13日 上午9点,南丹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凤山县委原书记廖锦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Il,2^54q Qv|A^%Ub! 公诉机关指控:河池市供销社原党组书记、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凤山县委原书记廖锦成(正处级干部),于2007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受贿8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30万元,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09年至2011年期间贪污35万元,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滥用职权,违法决策,以政府名义购买万寿谷公司融资举债造成未收回资金46862.58万元,政府贴息3598.66万元,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Jb"s R8sj>.I9j KHI-m9( zXIVHC,"{ X`ee}C.D_ 以上是原文 }e
s o^}K]ML!t )|zLjF$ 估判15-17年。判的话就老老实实服刑,最怕装模作样蹲几年拍屁股出来当上街道办事处主任。这样子对贪腐分子行不成威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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