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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靖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全员居家隔离管理的公告》的精神,自2022年4月7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诉讼业务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4月7日起,靖西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办公、对外开放。 二、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业务,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办理完业务后及时离开。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舒服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切勿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三、对不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扰乱疫情防控和法院工作秩序,经劝告拒不改正的,或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疑似、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目前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的风险,建议当事人及代理人优先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事务: 1.除必须前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以外,申请立案或案件查询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西电子法院”、“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网上方式办理。 2.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诉讼咨询等可拨打0776-6218252进行咨询办理。 3.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立案、信访等材料。(收件人:广西靖西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绣球大道981号,邮件封皮注明‘立案材料’,邮政编码:533899。)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靖西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F@yZ4L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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