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 |
2017-04-18 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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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百色城区道路货运等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通告 jtW!"TOY ix)M`F%P3 8c9*\S 为进一步规范百色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百色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百色城区道路货运等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s@K4u^$A #W4dkCd(pF 限行通告中型以上载货汽车、19座(含)以上载客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和教练车(19座以上,含19座)、三轮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以下区域、道路通行: svcK?^
HTe (一)城北二路——城北一路——澄碧桥——城东大道——城东大道拉域路口——站前大道盘百路口——站前大道——大旺路——龙旺大道——百林桥——城西路——城西路与中山二路交叉路口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m)6J'q3k (二)城北二路玉屏巷、凤凰巷。 Oi8.8M Bg x'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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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415481] 绕行提醒以上车辆可在城东大道龙川路口——城东大道——城东大道拉域路口——站前大道盘百路口——站前大道——大旺路——龙旺大道——百林桥——城西路——城西路与中山二路交叉路口往东笋路方向通行。 P2#XKG "Q@ronP(~ i@"@9n~ 凭证通行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区域、道路的受限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入城通行证,经批准核发入城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路线通行。 o$jLzE" +0nJ QI'Oz{vE 公交车、旅游客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限制。 g| I6'K!< `ZyI!" 5B3G
@KR 对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电子监控配合取证,依照道路交通法规进行处罚。 OR~8sU !Prg_6
` l5!|I:/*; 入城通行证办理地点: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20号)。 qNB<T(' |
*2w5iR R;uvkg[o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入城通行证办理地点: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75号)。 )rn*iJ.e8 R;&AijS8 FWrX3i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vbsv T K*LlW@ Czs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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