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朋友有事前去帮忙理所应当,但不理智用错方法,不但会帮倒忙,还会惹“祸”上身。靖西市岳圩镇的王强、王志兄弟俩在为亲戚“助威”时,冲动打伤人,不但受到当地派出所各自罚款200元,还被人民法院判决连带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6500元。
2015年11月20日,王强、王志闻听嫁到化峒镇某村的姑姑王丽娟与其同屯的钟刚、钟博有土地纠纷而特地赶到村委会调解会议现场助威,调解时王丽娟与钟刚发生了争吵,作为侄子的王强、王志见姑姑受人欺负,即冲进会议室挥拳打向钟刚,结果两方人扭打在一起,后经在场村委干部及群众拉开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打斗造成钟刚、钟博受伤住院。事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对王强、王志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钟刚、钟博经医院诊断分别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及其它部位受伤,住院期间花去一定医疗费,出院后因索赔无果,于是向法院诉求解决。
法院认为,当地村委主持召开关于王丽娟与钟刚、钟博土地经营调解会,因王丽娟与钟刚发生争吵,王强、王志并未采取理智的方式对待,不顾及当地村会在场调解,冲进调解会现场,用暴力侵害对方身体健康,造成4人混战的场面,结果导致钟刚、钟博受伤住院治疗,王强、王志并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应当对钟刚、钟博受到的伤害负连带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信息来源:靖西法院